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上级与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宣传与信息工作,加强校报通讯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校园网、校报等媒介在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开展和谐校园建设、促进校园文化繁荣中的作用,特面向各部门登记学校宣传信息员兼校报通讯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2、爱好新闻工作,热心学校事业。
3、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具有良好的新闻策划和写作能力,具备基本的摄影能力。
二、申报
1、各部门申报学校宣传信息员兼校报通讯员1-2名。
2、填写《学校宣传信息员兼校报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
3、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所在部门留存,一份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宣传部。
4、通讯员的任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因故不能继续从事通讯员工作的,各部门须按要求及时申报新通讯员。
三、通讯员的职责
1、及时准确地报道学校或部门有关教学改革、资源建设、支持服务、科研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新闻事件以及重大活动和会议的消息。
2、根据宣传部安排,完成相关稿件的组稿工作。
3、围绕学校重大事件,配合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积极参加宣传部组织的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
四、通讯员的考核
宣传部将根据通讯员的投稿、组稿情况对工作出色的通讯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联系人:周霞,周升普 电话(传真):025-86265328
办公室:1410 邮箱:xiaobao@jstvu.edu.cn
附件:学校宣传信息员兼校报通讯员登记表
宣传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