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1-12-23浏览:52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江苏省委关于贯彻《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学校宣传工作,大力繁荣校园文化,积极营造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高校宣传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教育方针的重要途径,也是凝聚师生思想、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阵地,对进一步弘扬先进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舆论氛围,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起着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克服宣传工作是“软任务”的片面认识,准确把握新时期高校宣传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努力开创学校宣传工作新局面。

(二)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党管宣传工作的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校情、贴近师生”的原则,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要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考核督查、典型示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三)准确把握新时期高校宣传工作的定位和功能,服务中心、坚持导向、拓展功能、促进和谐,为推进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江苏开放大学建设,促进两类教育协调发展,开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创设良好舆论环境,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载体

(四)宣传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宣传报道内容。学校宣传的主要内容有: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学年、学期工作重点;学校及系统各办学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举措及重要成就;办学模式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突出成绩与经验;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在内涵建设、规范管理及为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与经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活动及经验;与国内外高校及教学科研团体开展合作、交流等重要活动及成果;上级领导及校外专家莅临学校视察及指导工作的情况;教职工和学生获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学科研成果或荣誉,创先争优活动中师生员工的先进典型事迹;毕业生创业成功典型人物及经验;其他应该宣传报道的有特色、创新性工作内容等。

(五)要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各种媒体作为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宣传工作的整体效应。要依托上级宣传部门及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宣传媒介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要加强与中央电大新闻办的信息沟通、业务衔接;要充分运用学校校报、校刊、校园网络平台等载体以及校园广播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展板、横幅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

三、注重规范,切实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

(六)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校门户网站在网络宣传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规范校园网信息发布程序:宣传部负责学校主页信息管理和新闻审核;技术保障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服务、网站服务器运行管理、信息安全和日常维护;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以及学校主页新闻报送。

(七)进一步做好校报的编辑、出版和管理工作。

(八)加强校园宣传品张贴、悬挂的管理。校园内所有宣传品,包括宣传画、海报、展板、条幅等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突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全校性大型活动的宣传品内容,须经宣传部审查批准。

(九)切实加强校园广播的管理。学校团委对校园广播站宣传内容直接负责,宣传部对校园广播站的宣传工作进行相应业务检查、指导。

(十)加强校园内部出版物的管理。校内各部门自办的简报、简讯、通讯、宣传简章等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本部门负责人须对其内容的准确健康负责;学生社团刊物须经校团委批准,团委明确专人审核刊物内容;宣传部对校园内部出版物要加强督查和管理。

四、拓宽渠道,做好学校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加大对外宣传工作的力度。各部门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宗旨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将需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的重点及具体实施方案提前二个月报宣传部备案,由宣传部统筹协调,必要时会同学校有关部门,与上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信息。

(十二)学校对外宣传稿件严格实行审核制度。要求政治观点和舆论导向正确,内容真实、表述准确。重要的新闻稿件应报学校分管领导核准,不得抢发、误发。

(十三)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重大事件的消息发布统一由宣传部负责,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记者资格的审查、接待、采访及备案工作;部门负责人做好配合工作,接受采访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五、明确职能,建立促进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十四)充分调动各种力量,形成合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总支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分级管理的大宣传格局。要加强学校各部门和系统各市县电大、办学点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各部门、市县电大、各办学点相互协调、高效运转的宣传工作联动机制。

(十五)宣传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全校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校的宣传工作计划,积极配合、主动做好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引导师生员工正确看待形势,尤其是焦点、热点问题,对学校各部门的宣传工作和学校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指导,并进行监督和协调。

(十六)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工作,负责由本部门主办或承办的校级活动的宣传工作。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系部党总支负责人是本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本部门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十七)逐步建设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职工和学生通讯员队伍。加强对学生通讯员队伍的指导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大学生记者团的作用。加强对学校宣传工作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

(十八)学校的党务工作者、行政管理干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和人文社科教师要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各有侧重的宣传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广大教师要自觉地将宣传工作寓于教学科研工作之中。

(十九)明确要求,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好宣传信息的政治性、真实性、健康性和保密性。宣传稿件要有质量、有特色,做到新闻要素完整、内容亮点突出、结构条理清楚;宣传信息必须迅速、及时。外宣稿件早策划早拟稿,代拟稿经宣传部审核后于活动当天提交有关媒体。

(二十)逐步建立宣传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宣传工作纳为年终部门考核与评优的重要内容,对重视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稿源,宣传报道及时,宣传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被采用的信息和稿件给予一定的稿酬,被市以上新闻媒体或有关刊物采用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学校宣传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二十二)加强宣传工作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解放思想,积极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丰富宣传工作的内容,改进宣传工作的手段,创新宣传工作的形式,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宣传的效果,更好地促进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