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校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党总支部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推动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广参与、全覆盖、建实效。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
3.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12月1日至31日,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将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党总支部要组织青年学生登录普法网积极参加此活动。
各党总支部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着力加强新闻宣传,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周升普,联系电话:86265328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