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章程”贵在“用章程”,把握依法治校的关键——教代会代表畅谈学校《章程》与依法治校
发布人:丁苏怡  发布时间:2021-02-07   浏览次数:780

《章程》作为学校的“宪法”,对学校依法治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第二次会议审议讨论的《江苏开放大学章程》(草案),对江苏开放大学依法治校具有里程碑意义。       

副校长张益彬认为,《江苏开放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根本依据和总纲领,提高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水平,关键要以学校《章程》为龙头,切实在法制轨道上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张益彬表示,建章立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能,切实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高水平开放大学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代表们普遍表示,有一个好的大学章程,就能够健全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师生的全面发展。公共管理学院法学博士骆正言认为,《江苏开放大学章程》凸显了师生的主体地位,保障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大大加快学校的发展。     

表们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章程》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学校办公室主任杨濯认为,制定《章程》只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第一步,重要的是贯彻落实好。要全员覆盖宣传贯彻《章程》,不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与《章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着力解决推进深层次矛盾的改革创新。贯彻落实《章程》首先要学《章程》,宣传部部长季海菊认为,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章程》纳入各级党组织和教职员工专题学习内容,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章程》的重大意义;通过推进《章程》进入学教育、思政课教学、班团活动、校友返校日活动等,扩大学生和校友对《章程》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提升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参与度。商学院副院长周晓珺认为,要实现“学院办大学,教授就是大学”的理念落地生根,必须确立学院的主体地位,在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下建立健全学院层面规章制度。《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校巡察办主任黄金国认为,应从校内各项制度入手狠抓落实,实现学校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学校第二届第二次教代会,充满了法治精神,洋溢着民主气氛。代表们畅所欲言,充分协商,激发了工作热情,树立了胜利的信心,为我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特约通讯员: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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